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职领未来:上海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

发布者: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 2015-10-26 浏览次数: 5895

各高等学校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﹝2014﹞15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,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,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定于2015年10月-12月举办“职领未来:上海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”。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指导单位: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承办单位:华东理工大学
二、参赛对象
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
三、大赛目的
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、就业观,科学合理地规划大学学习、生活和实践,提升毕业生职业竞争力与就业满意度。
四、大赛安排
赛事分为高校初赛、上海市复赛、上海市决赛三个阶段。
1.高校初赛:由各高校在校内自行组织,选拔、推荐2-5名优秀选手入围上海市复赛。各高校务必于11月10日(星期二)之前将推荐选手“3分钟自我展示VCR+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书》”上传至大赛指定网盘。请各高校广泛发动学生,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和组织工作。
2.上海市复赛:采取“职业规划书+自我展示VCR”评审的方式。11月下旬,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观看、评审各高校推荐选手的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书》及自我展示VCR,从中评选出16名选手晋级上海市决赛,另评选出20名优秀选手入围。
3.上海市决赛:进入决赛的选手,以“我的职业梦想”为主题,展示个人职业规划书中的内容。由专家、学生代表组成评审组,进行综合评价、打分,并现场公布比赛结果。决赛将于12月上旬举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以及决赛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五、奖项设置
1.综合奖
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8名。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金。
2.组织与指导奖
“优秀组织奖”10个。参赛高校申报,专家评审,为组织开展赛事工作优秀的高校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;
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30名。指导教师申请,专家评审,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、奖金。
赛后将由大赛组织方颁发上述奖励,并制作《上海市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选手作品集锦》。
六、申报要求
1.10月20日前,各高校将填写好的附件1:高校参赛回执表发送至shzgds2015@126.com; 2.11月10日前,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,将推荐选手参赛资料统一打包,上传至大赛指定网盘(用户名、密码届时会发到各高校联络人邮箱),文件命名为“**学校+选手作品”。上传资料包括:
(1)参赛选手信息表(附件2)
(2)3分钟个人展示VCR
(3)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书》(参照附件3撰写说明)
3.12月5日前,有意向申报“优秀组织奖”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的高校及教师将申报表(附件
4、附件5)及支撑材料发送至shzgds2015@126.com
七、大赛联系人
华东理工大学 征春秀
电话:64251068;邮箱:chunxiu@ecust.edu.cn
八、其他说明
1.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,如发现获奖作品有抄袭、盗用、侵犯他人著作权利,或有违法、作弊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不良手段者,将取消其参赛资格、追回奖励,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。
2.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、版权归参赛者和指导、承办单位共同所有,指导、承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。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参赛作品均须征得指导、承办单位书面同意。
3.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、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选手自行申报缴纳。
4.由于病毒、黑客攻击及其他人为干扰、突发事件或其它指导、承办单位无法控制等不可抗力因素,影响大赛的管理、安全、评审或公正的情况下,指导单位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。
5.所有报名参赛单位、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大赛比赛规程。除非另行规定,本比赛规程视为参赛者和指导、承办单位就大赛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,受法律保护。 6.大赛指导单位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
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2015年10月9日